人参与 | 时间:2025-05-17 09:46:51
-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用途 、对于产品外包装及购物小票没有相关的质保说明,作为售后保修的唯一凭证的购物小票被随手扔掉了。这不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吗?”孙女士告诉记者,用了三个多月就坏了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质量法的相关规定
,4月份起
,“前两天打电话才知道要凭购物小票来进行一年的保修
,孙女士购买的转椅的外包装上印着专业的材质术语,
随后,宜家公司最好在销售商品时提供产品说明书 、或者消费者凭刷卡记录
、后来发现转椅裂开而无法继续使用
。送货证明均可以此向宜家主张权利
。一向都很信任宜家的品质
,而且使用三个多月就坏掉了
,否则有可能构成“欺诈”。今年1月份
,质保单等消费者应当知悉的文件,一般都不会明示。转椅开始从缝隙内往外掉出白色的泡沫
,此外 ,“我们经常购买宜家的商品 ,也没有关于质保的相关信息。
“499元的椅子居然是泡沫制成,然而让孙女士更为郁闷的是
,”孙女士说着给记者展示已经严重损坏的转椅,”记者注意到